B2B跨境电商爆发性增长的秘密武器,你不会还不知道吧?

据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作为新兴贸易业态,跨境电商在防疫期间进出口贸易额出现了不降反升的迹象。
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69万亿元,强势增长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各项指标均创新高。
据《国际商报》记者孟妮报道,2020年,新冠疫情加速了全球贸易的电商化发展。疫情给人们出行和线下购物带来不便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在线电商在全球及本地贸易中的渗透率。
积极探索跨境电商新业态的中小微企业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相较于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规模小的特点使之更贴近市场,拥有更灵活的机制,更适应于量小单多的跨境电商业务模式。
在此背后,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给跨境电商平台和中小微企业注入了“强心针”。

纵观2020年——
●中国与22个国家“丝路电商”合作持续深化,双边合作成果加速落地
●国务院新批复成立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大到105个
目前,多地的跨境电商综试区正继续推进关于跨境支付、电商平台、物流公司等多个产业链的政策利好措施。
在跨境货物监管层面,海关总署增设“9710”“9810”跨境电商B2B出口贸易方式,推动通关便利化。这意味着B2B跨境电商业务与B2C同样有了专用的海关监管代码,政府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商业务的范围认定和统计有了正式的延展。
在跨境金融监管层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表明,银行和支付机构可凭交易电子信息为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或个人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这意味着对于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和个人,除了报关单以外,交易电子信息也可以作为跨境电商业务收款和结售汇的重要凭据。这也必将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项下结售汇的便利化,有力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
跨境电商助力中小微企业深入国际市场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贡献了:
●50%以上的税收
●60%以上的GDP
●70%以上的技术创新
●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
●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发源地。
做好中小微企业工作,对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增强经济长期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疫情催生线上经济的爆发性增长,中小微出口企业凭借自身的灵活性与韧性,借助“跨境电商”迎来更多机会走出国门,将中国制造搬到世界各个角落。
现阶段,B2B跨境电商平台使碎片化、小单化、移动化的贸易流程更便捷。中小微企业可以通过B2B跨境电商平台寻找全球各地的买家,参与国际贸易的门槛大大降低。
B2B跨境电商的出口主体、交易对手主体及产品类目日渐小型化、多元化。因此,与之对应的跨境支付场景也更加碎片化、高频化,这对跨境支付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安全、稳定、低成本的跨境金融服务,不仅关系到中小微企业的利益,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对国家惠及中小微企业政策号召的有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