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on要求所有海外卖家必须申请税号之后,如何合理安排税收? ​

Noon3个月前更新 N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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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on要求所有海外卖家必须申请税号之后,如何合理安排税收? ​

在2019年的时候,中东电子商务平台noon做了一个重大变革,要求所有海外卖家(作为海外公司)必须自己申请税号(TRN)。这一举措对中东卖家产生了一系列影响,很多卖家至今还没有恢复在noon的正常业务。

 

一、Noon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改变?在现有政策下,卖家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安排?

 

根据阿联酋税法,外国公司只有在无法自己在阿联酋缴税的时候,利润通过反向收费机制(RCM)进行缴税(即由具有税号的境内进口实体缴税),或者其他方式时,时需要申请税号。

我们可以看到Noon只是一个平台,Noon平台的交易(Noon自己采购除外)是阿联酋的海外卖家和境内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一旦交易完成,Noon平台将自动为卖方生成增值税发票给卖方。

在B2C模式下,个人直接或间接已经在海关支付了进口增值税。通常的做法是由物流提供方代为支付并转嫁给卖方。

这种情况下,卖方无法扣除此进口增值税,但是卖方已经申请了增值税号,在Noon平台上的交易订单所产生的增值税必须继续申报并缴纳。实际上,卖家两次支付了增值税,即货物入海关时候的进口增值税,平台上交易时的销项税。

如果商品是通过B2B方式进口的,则在阿联酋必须有一家公司作为进口人,并且其应纳进口增值税已转移给国内进口商,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无须注册增值税号并缴纳税款,因为没有义务缴纳税款。

目前,由于Noon对增值税的理解,海外卖家必须申请增值税号并缴纳双重税。当然,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卖方可以考虑在阿联酋注册一家公司来进口商品,并使用阿联酋公司在Noon平台上进行运营。

当然现在海外卖家已经注册了增值税税号,这种情况下,卖家可以考虑是用自己的税号进口,通过RCM的方式,这样就避免了双重赋税。但是跨境电商,特别是直邮,一般都是采取B2C的进口方式,这样又比较少通过RCM的方式进口了,税款的损失仍然存在。如果是海外仓的形式,批量进口时,似乎卖家自己的税号又能派得上用场了。

实际上,Noon可以保持以前的模式,允许海外卖家开设帐户。如果卖家是海外卖家,只要将增值税发票替换为清关进口增值税发票或等效格式即可。这完全避免了业务模型的变化,并减少了销售商的进入壁垒和成本,并增加Noon自己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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